飞言情 - 耽美小说 - 我看见你的呼唤在线阅读 - 分卷阅读113

分卷阅读113

    重与难以言喻的茫然。

    “我给自己做了很久的思想工作,但现在依然捋不清想法,”沈逸明深吸了口气,说,“你们什么时候开始的?”

    什么时候开始的?

    这好像很久远了。

    连燕恍惚想起,是在冬天,银白色的星体,或者雪青色的,他偷拿着推荐信,沈平格像……像神明?把他从雪地里捞出来,给了他一个吻,这是他们的开始。

    连燕抬起眼,从沈逸明眼里轻而易举察觉到了失望,浓厚的。

    他竖起了一根手指——一年多了。

    “所以平格不肯出国,要留在国内,”沈逸明盯着他,“也是为了你。”

    不是,不是!沈平格给他说过,不是的,他有多方面的考虑,他不是这么不理性的人,但连燕头都要抬不起来了,否认的话也说不出来,只是徒劳抠着手掌心。

    沈逸明倏地站起来,在房间里走了几圈,脚步声沉重,连燕神经绷紧了,盯着他,又看着他坐下来,解开了衬衫最顶上的一颗扣子,好像呼吸不畅一般,沈逸明低吼:“你们到底瞒了我多少东西?”

    连燕被吓到了,受惊般看着他。

    沈逸明深呼吸,重重的出气,又过了好长时间,他胸膛起伏的幅度才变小,平静过来,看着他,语气放软了:“叔叔知道你是好孩子,你很听话,这件事情不是你的错,平格他比你大,你不懂事,这不怪你。”他说的混乱,“你被引上这个道,你也不懂,这不怪你。”

    连燕攥紧了手,想冲出房间的门。

    他没有锁门,但出不去——沈平格就在斜对面的房间里,拜托拜托,来一下吧,救救他,连燕在心里这么喊,好像嘶哑了,最后鬓角都汗湿,嗓子里却一个字都迸不出来,只能僵直的听着沈逸明说话。

    “我不要求你们分手。”沈逸明忽然说。

    连燕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,错愕的看过去,等他反应过来,心里不合时宜的升起一点小簇的火焰与美好的幻想。

    “平格还有两个月就要高考了,高考太重要了,他情绪不能有太大的波动,我也不能给他太大的压力,去国外的事情可以等上学之后再说,或者研究生,”沈逸明自言自语,又看向他说,“所以我不要求你们现在分手,但是等高考过去,你和平格分手,放过他,也放过你,好不好?“

    连燕怔住,看着沈逸明的眼睛。

    “就当叔叔求你了,”沈逸明眼眶发红,声线颤抖,说,“答应叔叔,好不好啊?”

    ·

    虽说是春日,天黑的却也是很早,黄昏的裙角烧起来,露出天边rou色的霞光,连燕躺在床上,瞳仁里也是漂亮的光,他垂下眼,又去攥被角,什么都没想,什么都没做,只是等着天黑下来。

    房间里空荡很久了,他一个人呆着,想谋杀时间,或者谋杀自己,但他没有付诸行动,只是在脑中,企图用过分的思考谋杀一个个脑细胞。

    身后门忽的响起,连燕太累了,无论是谁,他都不想回头看一眼,床压下了一些,干燥的肥皂香充斥在他身边,沈平格的手撑在他身侧,声音很近:“还不起?”

    连燕迟钝的看过去,沈平格伸手碰他的脸颊:“不是叫你定个闹钟吗,怎么还睡到这个点?”

    连燕在他手心里写:你干什么去了?

    “我在做题,唔,专门做的理综,做了好几套,所以费的时间长,”沈平格躺在他身边,连燕翻了个身,背对着黄昏,这下漂亮的霞光只堆在沈平格的眼里了,被他看着,沈平格说,“下次我叫你起床。”

    连燕看着他的眼睛,没动。忽的,沈平格皱了皱眉,轻声说:“怎么哭了?”

    沈平格替他揩了揩,他才意识到自己居然哭了,他明明没有大的情绪波动,大抵是真的泪腺发达,水分积攒太多——他总是难以控制自己,尤其在面对沈平格的时候。连燕和他比划说:我太困了。

    “你哭的时候就好像别人弄疼了你,每次一看到你流泪的时候,我都在想,撩开你的衣服,说不定你身体上会有青紫的痕迹,那让你疼,”沈平格好像在笑,又好像在喃喃低语,手指拨开他的衣襟,手指有些凉,冷的想让连燕躲开,但他没躲开,反而凑了上去,乖巧的任由他抚摸,“这儿会有伤痕吗?”

    连燕又想哭了,扣子解开了三颗,或者两颗,手心是贴在左胸口偏上的位置,沈平格感受到他的心跳了吧,或者感受到伤痕?他那么聪明,一定能知道。

    沈平格剥开了他的茧,可他不是蝴蝶。他才没蝴蝶那么好看,他只是小果蝇。

    “虽然每次都让你别哭、别哭,”沈平格叹了口气,“但每次我又很想让你哭。”

    连燕和他接吻,被子弄的簌簌作响,像踩在秋天堆积的落叶上,连燕看到了幻象,他很喜欢沈平格接吻,就算软成一团,沈平格也会抱着他,灼热的抚摸他的背脊,迷迷糊糊中听到了门口传来很轻的脚步声,那个脚步声在卧室门口停了下,又远去了。

    天黑了。

    而灯火也亮起来了。

    作者有话说:

    第96章

    连燕很理解患得患失的定义,比如他刚被徐梅丢掉的时候,那种空落落的感觉,好像是掉在海里,天空上悬下一根头发丝,摇摇欲坠的让他攀着,不至于沦为鲨鱼的吃食。

    他有把这儿当家,甚至比之前在徐梅那儿的时候归属感还要强烈,他早上从这儿醒来,踩着的阳光是这儿的,手里捧着的自来水是这儿的。连燕还记得自己第一次来到沈家的时候,觉得这里是块漂亮的水晶,水晶慢慢融化,成了一摊黏腻的水,仁慈的缓解他的干涸,但现在水又凝结起来了,成了一块冰,声音喧嚣又冰冷的驱逐他。

    沈逸明一直而来都有好好对待他,谨慎保护他,养了他那么多年,但连燕是条养不熟的狗,反咬他一口,叼着新鲜的rou企图逃窜,被当场抓住。于是那面墙抽走了,沈逸明不要他了,他半只脚掌都悬在崖边,摇摇欲坠。

    他能明显感受到沈逸明的疏离,看他的眼神也是陌生,但在沈平格的面前,他们都演技超群,吃晚饭的时候,沈逸明仍笑着和他们说话,给他夹菜,责备沈平格挑食。

    “你看连燕,人家就不挑食,这叫什么来着?好养活!”沈逸明说,“你这就不行,扔荒郊野岭里,挑来挑去,估计都活不到天黑。”

    连燕勉强的笑。

    吃完饭,连燕沉默着去收拾碗筷,沈逸明说:“小燕,别自己洗了,省的手冷,扔进洗碗机里吧。”又对沈平格说:“你们班是不是要去买什么资料,我和你一块去买吧。”

    沈平格说:“我明天自己去就好。”

    “就当散步消食,”沈逸明拿了外套,“走吧。”

    沈平格没有